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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的通知

    6月5日 (出票日期)零时起,国内航班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下调。新的收取标准为:800公里 (含)以下航段每位成人旅客收取20元: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成人旅客收取30元。此前,国内800公里以下和以上航段,每位成人旅客的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分别为30元和60元。燃油附加费下调之后,800公里以下航段和800公里以上航段,分别下降了33.33%和50%。

    婴儿旅客免收;根据个位数不足10元按舍去尾数计收的规则,儿童、革命伤残军人、因公致残人民警察按实际收取标准减半收取,即800公里 (含) 以下、800公里以上每航段收费标准均为10元/人。此次燃油附加费下调进一步降低出行成本,有望吸引更多长线旅行者选择搭乘民航客机出行。

   根据航空公司的惯例,燃油附加费以原始出票日期的金额为准,2023年6月5日 (不含,前出票的客票若换开到2023年6月5日 (含)之后,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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